今年2月27日,司法部、财政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》。近日,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就此接受了《法制日报》记者的专访。
记者: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?
答: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是推进民生领域建设的重要任务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。国务院《“十三五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》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,作出明确规定。律师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,也是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,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15年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要“完善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权益保障、政策扶持措施”,“组织引导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”。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<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(2015-2020年)>的通知》明确将“制定推进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”作为一项改革任务。制定出台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是全面依法治国、有效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作用的必然要求,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力度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客观需要,对于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,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,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,自觉承担社会责任,切实增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,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具有重要意义。
记者: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大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,请问在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?